2020.07.13 16:57 臺北時間

下藥迷姦瞎扯「自飲助眠誤拿」 惡狼硬拗:對方脫衣主動誘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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時事
台中地院法官判處蘇男「以藥劑強制性交罪」7年4個月徒刑。(本刊資料照)
台中地院法官判處蘇男「以藥劑強制性交罪」7年4個月徒刑。(本刊資料照)
台中市一名蘇姓男子在第2次見面到A女住處拜訪時,帶著摻「強姦藥丸」的果汁,讓對方喝下,進而性侵A女,但法庭審訊時,蘇男竟然推諉,加了藥物的果汁是為了助眠,準備自己喝的,不慎拿錯給A女。至於發生性行為,則是A女主動脫衣誘惑他,一切推得乾乾淨淨;法官痛斥他瞎掰的辯詞違背常情,依「以藥劑強制性交罪」判處7年4個月徒刑。
判決書指出,蘇男於2018年透過友人介紹認識A女,僅見過一次面,並未正式交往,該年9月,兩人第2次見面,他就帶著兩瓶柳橙汁,其中一瓶摻入FM2(俗稱強姦藥丸),前往A女住處企圖迷昏對方。
A女不疑有他,喝了下藥的柳橙汁,很快就陷入昏迷,被蘇男攙到房間內性侵得逞,甦醒後,蘇男已離去,她感覺自己下體怪怪的,調閱自宅客廳監視器,見到自己昏迷的一幕,卻因為記憶「斷片」,不知道過程發生什麼事。
接著A女透過電話視訊,向友人求助,而友人見她神情恍惚,臉色通紅,立刻帶她到醫院求診,驗尿結果,體內有FM2、一粒眠藥物成分「氟硝西泮」,她驚覺被下藥迷姦,憤而控告蘇男性侵。
偵查庭與一審庭訊時,蘇男都不否認與A女發生性關係,但他堅稱是A女主動帶他進房間,然後藉口說天氣太熱,自己脫光衣服裙子,親吻他的雙唇,接著兩人自然開始做愛。
至於A女體內驗出有FM2、一粒眠等藥物成分,他則辯稱,朋友給了他3顆藥丸,他吃了2顆,剩1顆摻在果汁裡,是自己喝,準備幫助睡眠,卻不慎拿錯,讓A女誤食。
蘇男推得一乾二淨的辯詞,並不被接受,法官斥之為「均悖常情,難以採信」。因為,監視器畫面拍到蘇男提供柳橙汁給A女,接著A女步履蹣跚,神情恍惚,被蘇男扶到房內,且尿液又有藥物代謝物,加上A女友人的證詞,均都足以證明蘇男下藥性侵害A女,蘇男犯後態度欠佳,據此重判徒刑7年4月,可上訴。
★《鏡週刊》關心您: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虐待、精神虐待、性侵害、性騷擾,請撥打113專線,求助專業社工人員。
更新時間|2023.09.12 20:35 臺北時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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