看小楊上鉤,朱冠亦打蛇隨棍上,說東信公司將在馬來西亞擴大發展,若能投入5千萬元買500張股票,便能成為馬國總代理,小楊反映金額過高、無法負擔,朱還煞有其事地說已幫小楊向公司爭取,只要3千700萬元就能成為馬國的區域代表,但整個計畫最後不了了之。
小楊回憶說:「就這樣到了2015年,朱冠亦突然告訴我們這些股東,說公司被黃文賢跟他女友掏空,整個公司只剩28萬元現金,他已經透過關係向調查局檢舉,結果發現原來黃是通緝犯。」更離譜的是,小楊案發後到公司查帳,發現自己交給朱的300萬元,只有97萬元進到公司的帳戶,面對小楊的質疑,朱則把責任全推給黃。
當時掛名執行長的朱冠亦向股東強調,他是全公司唯一清白的高層主管,一定會幫股東討回公道,甚至還帶頭成立自救會,取得股東信任,並在這些股東推舉下,成為新任董事長,負責公司營運及法律救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