楊智勛前年在回家途中,在住家附近發現一名醉倒的人妻,並將其帶回對方家中性侵得逞,沒想到事後將女方抱回床上時,被人夫逮個正著,見楊智勛全裸當場爆氣。
遭人夫質問身分時,楊智勛謊稱自己是女方友人,甚至還向對方借手機打電話找不見的衣褲,隨後被趕走,事後人妻酒醒才驚覺遭到性侵憤而提告。
雖然楊智勛在法庭上辯稱,自己酒喝多了記不起來,但法官認為他當時還能打電話,被趕出門後也認得出回家的路,說詞不被採信,加上人妻下體驗出他的DNA,因此認定性侵明確判刑4年6月,民事部分昨再判賠97萬餘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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