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據《搜狐娛樂》報導,黃曉明提告社交平台探探擅用其婚禮照片為產品打廣告,求償15萬人民幣(約61.5萬台幣),16日二審民事判決書出爐,侵權方需賠償黃曉明8萬逾元(人民幣)。不過重點在於判決書清楚載明「上訴人發布的文章中雖使用了被上訴人夫婦及其他明星照片」、「通過利用被上訴人和楊穎夫婦在社會大眾中的知名度、恩愛夫妻的形象及其世紀婚禮的熱度……」等辯詞,由於律師表述時要以事實為依據,「被上訴人夫婦」指的即是黃曉明與Angelababy,由此可見他倆並未離婚。
自從范冰冰「陰陽合約」風波爆發,黃曉明與Angelababy就開始傳出婚姻不穩的傳言,去年兩人更是鮮少合體,即使一起出席活動也是貌合神離;央視的中秋晚會更是各自表演、離開時各走各路,甚至連新聞稿的嘉賓陣容都多次修改,不掛「夫妻」二字;日前電影表演藝術家于藍逝世,黃曉明送的輓聯也只有自己的名字,再度引發婚變疑雲,如今倒是獲得法院認證,他與Angelababy仍是合法夫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