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北市政府城鄉局去年底通知「海灣新城」社區內的房屋所有權人,說要針對陽台外牆進行彩繪,每戶收取17萬元,不過,海灣新城許多屋主早已搬離,甚至還有人申請停徵房屋稅,對於莫名要被收17萬元,不論現有住戶或是所有權人都不同意。
眼見屋主群起反對,新北市政府今年1月,竟改派環保局到社區張貼公告,要求住戶改善住家內外的環境,並限期2月15日前完成。
就在陳先生等住戶乖乖整理自己的區域後,環保局5月間又寄來一份公文,表示住戶並未在4月30日前,檢附改善完成的照片供環保局查驗,也沒提交城鄉局「石門區海灣新城景觀改善方案同意書」,且到5月15日為止,環保局人員到現場稽查,仍發現雜草叢生、門窗破損、地面堆置廢棄物、公共梯間及各樓層共用通道遍布廢棄物。
環保局認定社區環境不佳,影響公共衛生,所以依《廢棄物清理法》第50條規定告發,最高可處6,000元罰鍰,若屆期仍未改善者,將按日連續處罰。
陳先生無法接受,回文給環保局表示:「我家門窗無破損,庭院並非雜草,而是石門區的區花百合花及自種地瓜,梯間走道非我持有,權狀裡沒登記,貴局有誤。」不料,環保局收文後,竟直接打電話給他說:「如果不處理,就要從1,200元起跳開罰,並且採連續罰。」對此,陳先生大罵環保局,根本就是恐嚇住戶,行徑與強盜沒有分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