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名網友於臉書社團「爆怨公社」發文,事發於泳池兒童遊戲區,一名戴眼鏡的男子大喊「誰的小孩」,引發其他人的注意,只見他手掐著一個小孩的脖子,還直接把小孩的頭往水裡壓,且不放手。旁人看不下去跳出來制止,眼鏡男則回應「他一直踢水用到我臉,跟他講了還一直踢水」。
此事在臉書上引發網友一片罵聲,而如今該名眼鏡男身分曝光,是新北市瑞芳警分局兩線三星中高階警官陳男。對此,瑞芳警分局證實此事,稱該名警官於休假期間,與妻小至中壢某泳池遊玩,過程中與民眾發生衝突,目前已進入律程序。
中壢警方26日表示,男童家長對陳男提出提出殺人未遂、傷害告訴,陳則指男童故意往他踢水,開口阻止還拿東西砸他,反告對方傷害、誣告。警方偵詢後將全案函送桃園地檢署偵辦。
陳姓警官27日發長文指出,當時他與6歲及3歲的2名小孩在兒童池內休息,突遭年約8歲陌生男童跑來嫌3人很吵,又嘗試向他的孩子潑水,他剛開始並不以為意。不過,男童隨後持「長棍型」水槍射水,讓他的孩子不舒服,還拿起浮板丟了4次被他擋下。
陳男只好告知「真的不想跟你玩了,請你離開」,豈料男童短暫離開又丟浮板砸到他的左眼,他只好再請對方離開。沒想到男童又拿水槍攻擊他的面部,3歲女兒眼睛部位也遭襲擊,他才頻頻高喊「你太過分了,你不要走,你的父母親到底在哪?」起身去攔住男童。
陳男坦言,攔下男童時一度重心不穩,使男童全身進入水中大約1秒,有監視器畫面可以佐證,但他立即拉起男童,以手「提著」男童脖子。陳男表示若他有意傷害男童,對方的診斷證明書就不會是「自述外力導致之頸部擦傷」。
陳男提及網友先前的貼文,這時其他遊客見他大喊,便紛紛指責他欺負小孩,但男童父母遲遲沒出現,他只能轉身回去安慰子女並離開泳池。隨後男童父親在泳池大廳憤怒地指控他想殺害男童,並要提告殺人未遂。陳男感嘆男童父親從頭到尾都不在泳池照顧自己兒子,更沒有目睹男童欺負他人的過程。
陳男表示,雙方到達派出所後,友人一度為息事寧人介入調解,並表明願意賠對方和解金,從2,000元一直說到8,000元,男童父親都不願意,堅持提告殺人未遂,因此他也只能告對方誣告、傷害及強制罪。
陳男最後表示,身為警務人員深知「知法守法」,絕不會欺負弱小,若泳池願提供影帶真相就可大白。事後他告訴孩子「不可以動手打人」,但也要記得「保護自己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