起訴書指出,信徒A女指控,童姓堂主說她被「沖煞」到,必需進行靈療,否則身體健康受損,事業運勢也會變差,而他藉靈療,用手觸摸A女胸部、下體,還用自己的生殖器頂住A女屁股,不斷磨蹭。
另一名信徒B女則指控,童姓堂主聲稱看見她胸部有黑影,是「煞到」,同樣需要以靈療手段「退煞」,而他作法時,則趁機伸手進入B女胸罩內撫摸雙乳。
除了信徒,對於來神壇當義工的C女,童男也不放過,他藉口神明指示,要C女當「乩生」,需要「訓乩」,然後假借神明上身,雙手抖動著摸胸捏乳,而當時C女雖然感到極度不舒服,卻因為神明降駕而不敢反抗,任憑他恣意猥褻。
另有該神壇員工D女證稱,童男說她身上有煞氣,接著以除煞為由,從後抱住,以手摸抓、按揉其胸部,甚至將她大腿扳開碰觸下體;此外,員工E女控訴,堂主說她身上有「不好的氣」,恐心臟會出問題,接著又聲稱E女父親「功德不足」,才會疾病纏身,她必需接受靈療,並「押乩」,學習乩筆扶鸞,還要訓練「神通」,才能為父延壽,一開始,E女不疑有他,但在靈療、訓乩過程,童姓堂主多次猥褻,讓她無法忍受。
5名被害人先後向新竹市警方報案,移送地檢署併案偵辦後,檢警查出,童男從2007年開始到2017年間,對上述5名被害女性猥褻,至少有15次,每次10分鐘到2小時不等,童男則矢口否認犯行,全案偵結,新竹地檢署依「強制猥褻罪」將童男提起公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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