吳欣盈和林知延分別是國內新光金、華南金二大金控接班人選之一,兩人愛情長跑10年後在2011年結婚,婚姻維持不到3年破裂,雙方至此纏訟,林知延提出離婚訴訟,吳欣盈狀告林知延僱徵信社跟監偷拍,還在座車裝設GPS定位器掌握行蹤。
去年高院判決離婚後,吳欣盈選擇放手不再上訴,兩人正式勞燕分飛。吳欣盈告林知延妨害秘密一案,雙方纏訟長達7年,一審判決林知延無罪,二審逆轉改判拘役20天,林知延提起上訴,經最高法院發回更審,林知延主張車輛定位不會侵犯個人隱私,高院更一審判決出爐,林知延被判有罪拘役15天、可易科罰金15,000元定讞。
由於林知延是華南金董事、華南銀行副董事長,被外界視為板橋林家接班人,一旦遭有期徒刑判決後,恐危及他在金控接班地位,華南金指出,拘役應不影響林知延董事資格。
金管會指出,據《銀行負責人應具備資格條件準則》規定,第3條第4款,曾犯偽造文書、妨害秘密、重利、損害債權罪或違反稅捐稽徵法、商標法、專利法或其他工商管理法規定,經宣告有期徒刑確定,尚未執行完畢,或執行完畢、緩刑期滿或赦免後尚未逾5年者,都禁止擔任銀行負責人含董事。
金管會表示,林知延是判「拘役」,並非被判「有期徒刑」,因此不會有不適任問題,過去金融業負責人曾有被金管會認定「不誠信、不正當」,還沒起訴就被解職,但林知延遭起訴的原因和金融無關,因此不影響林知延董事資格。二審宣判時,金管會就曾表態林知延董事資格不受影響。
妨害秘密刑事官司起因於2013年,吳欣盈被爆出和外國友人同遊柬埔寨吳哥窟,引起林家長輩不滿,2人也大吵一架;接著,吳欣盈發現座車被徵信社偷裝GPS衛星定位系統,一狀告上法院,對林知延、林知延委任律師劉宗欣和徵信社提告妨害秘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