昨天傍晚,台南市環保局西港區清潔隊一部垃圾車,來到西港永樂里大塭寮收家戶垃圾時,一名邱姓男子拎著四袋垃圾,直往車上丟,當他丟了兩袋之後,邱姓司機發現,邱男的垃圾袋裡,裝的是木材廢料、鐵釘、白膠等建築廢棄物,並非生活廢棄物,依法不能隨垃圾車進焚化爐處理,於是邱姓司機拒收,直接把垃圾還他,逕自開走車子。
被拒收垃圾,邱男突然抓狂,回家開車,堵在垃圾車前方,不讓道,他還下車叫囂,並持鐵管猛砸垃圾車左側方向燈,車頭鈑金,連車尾保險桿也被敲擊凹陷,他接著嗆聲,要司機下車理論。
這時,後方資源回收車的隨車清潔隊員立刻上前,保護邱姓司機,同時報警,並通報清潔隊長周連勝,警方趕到現場時,邱姓男子還囂張的叫司機下車跟他「輸贏」,因此員警以現行犯將他逮捕,因台南市環保局堅持提告,警方訊後依妨害公務、毀損等罪嫌,將邱男移送法辦。
清潔隊長周連勝說,家戶垃圾如未落實垃圾分類,依《廢棄物清理法》清潔隊人員可拒收,並開罰1200以上、6000以下罰鍰;事業廢棄物更不能丟給垃圾車,民眾得自行或委託事業廢棄物清運單位,才能付費進入焚化爐處理,如違規可開罰6000元以上、300萬元以下罰鍰,而且,清潔隊會不定期實施「破袋稽查」,杜絕事業廢棄物混入家戶垃圾收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