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網易新聞》報導,居住在宿遷市泗陽縣的張男因為多半在外地工作,和妻子平時都用視訊軟體聯絡,「有一次我想跟她視訊,發現她的眼神閃躲,而且一直要切換成語音通話,我就覺得不對勁。」第二天急忙從外地趕回家,果然在家裡客廳發現菸頭,卧室裡甚至還有妻子和小王偷情的痕跡。氣憤的張男原本打算離婚,但在雙方父母勸說下選擇原諒了妻子,但心裡對於自己被戴綠帽仍耿耿於懷,在網路上購買了棒球棍和匕首,準備報復妻子的情人劉男。
之後,劉男透過聊天軟體聯繫張妻,表示想到張男家洗澡,張男便佯裝成妻子同意,再將劉男約到家裡樓下,隨後拿著事先準備好的匕首和棒球棍埋伏,將劉男暴打一頓洩恨。
報導指出,當地檢察官審理該案時,認為這起案件是因情感糾紛引發的輕度傷害案件,且嫌疑人也是婚姻中的受害人,為緩和家庭矛盾、修復雙方關係,決定從寬處理,做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。最終張男與劉男達成和解,張男賠償劉男3.8萬元人民幣(約新台幣16.4萬元),張男被判有期徒刑一年,並適用緩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