檢方調查,江欽良過去涉嫌利用人頭以假交易拉抬地價,再以寶島曼波文化商城股份有限公司名義出資購地,接連向南投縣草屯鎮、屏東縣恆春鎮、長治鄉等地方農會申貸,涉及金額高達1億660萬元。2017年底檢警大規模搜索江欽良住處以及寶島時代村,雖然江欽良訊後以1千萬元交保,去年1月仍遭檢方偵結起訴。
經過2年多的積極偵辦,今日一審判決出爐,南投地院庭長陳宏瑋表示,「就業務侵占罪部分,分別量處有期徒刑7個月跟9個月,都不可易科罰金,這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11個月,(其餘)5罪的部分,分別量處有期徒刑3月、4月,都可以易科罰金的。」而他將近6百萬的犯罪所得也將被沒收。
當年檢察官率領警方荷槍實彈到江家搜索時,江欽良的老婆小潘潘還被嚇到得了憂鬱症,逃離南投,他自己也大聲控訴檢警害得他一家妻離子散。今日官司宣判,江欽良未到庭聆聽,但他的委任律師表示,將在收到判決文後確定後擇日上訴,抗議司法不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