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刊調查,智障者因表達能力不佳,在法律上極為弱勢,這次若非懷孕,女生的爸爸、弟弟很可能全身而退,司法及社福單位皆應深刻檢討,加強保障弱勢者的性自主權。
小玫雖然曾把爸爸的騷擾行徑告訴媽媽,但因沒有確切證據,媽媽也不願家醜外揚,所以並未報案。身為智能障礙者,過去的經驗告訴小玫,就算求助也沒用,只會被貼上「亂說話」的標籤,所以這次她選擇隱忍。
此次遭受性侵,小玫也不敢亂說,直到老師發覺她的身體有點不對勁,腹部微凸,追問之下才知道事情大條,並立即告知小玫的媽媽。
媽媽及外公、外婆聽說小玫遭性侵後十分震驚,外公、外婆甚至還直接上門找小玫的爸爸對質,剛開始爸爸堅決否認,辯稱女兒胡說八道,為了確認小玫的身體狀況,媽媽帶著她去醫院進行詳細檢查,結果赫然發現她已懷孕10週,也成了小玫遭性侵的鐵證。
針對這起亂倫性侵案,法院一審認定爸爸性侵小玫3次、弟弟性侵2次,由於他們性侵的對象是智能障礙者,構成《刑法》加重強制性交罪,依1罪1罰原則,將爸爸判了3個7年徒刑、弟弟2個7年徒刑。不過,爸爸跟弟弟不服,上訴二審。
今年7月底二審宣判,法院認為,小玫在警局、地檢署、法院的供詞前後矛盾,對於自己遭性侵的地點、時間等細節,陳述不一,最後只認定爸爸性侵她2次,少判了1個7年徒刑,弟弟則維持原判,2人都是2個7年徒刑,至於到底要坐幾年牢?將等全案定讞後,再由法官定出「應執行刑」,確定最後的刑期。
據統計,智障者遭性侵案的定罪率非常低,很難透過司法討回公道。以本案為例,小玫一開始說自己分別在國小時期及外公、外婆出國時,各被爸爸性侵1次,但過沒幾天,又說記不清楚,再隔一段時間,她已通通不記得,只能表達「超過1次」,這次若非意外懷孕,爸爸及弟弟的罪行根本不會曝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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