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0.08.25 07:35 臺北時間

與民眾合照將口罩拿下 黃偉哲遭罰3000元成台南首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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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活
台南市長黃偉哲因出席典禮合照時未戴口罩,成為台南市衛生所開出的第一張罰單主人。(翻攝自黃偉哲粉絲專頁)
台南市長黃偉哲因出席典禮合照時未戴口罩,成為台南市衛生所開出的第一張罰單主人。(翻攝自黃偉哲粉絲專頁)
台南市自17日起針對進入8類場所未戴口罩且經勸導未改善者,開罰3000元以上、1萬5000元以下,市長黃偉哲23日出席祖父母節活動時,因頒獎合照時未戴口罩遭質疑,市府決定自行舉發開罰,黃偉哲也在昨(24日)晚間透過臉書影片公布罰單和繳費證明,「以身作則,連市長都被罰了,提醒民眾以後在室內、人潮聚集地都要乖乖戴上口罩」。
台南市長黃偉哲昨晚錄製影片,在鏡頭前公開自己的罰單和繳款證明,表示自己已經自掏腰包繳清罰款,他解釋當時因為拍照時候民眾要求將口罩拿下,違反自己訂下的規則「室內人潮聚集的地方應戴口罩」,遭到民眾質疑,第一時間以身作則,決定自己開罰自己,成為台南市衛生所開出的第一張罰單主人。
黃偉哲強調,「從今天開始,連市長都被罰了,只要在室內就乖乖戴上口罩,沒有例外,沒有特權,透過3千塊的學費學到教訓。」他也提醒,戴口罩不是為了少罰單,「而是為了你我都好,保護台灣,謝謝啦」。
台南市自17日起須戴口罩的8類場所,包括醫療院所、長照機構、社會福利、托育機構等醫療照護機構;大眾運輸站與車廂等大眾運輸空間;觀光工廠、百貨公司、量販店等賣場市集;圖書館、補習班、K書中心等教育學習場所;藝文活動室內場所等展演競賽場所;宗教遶境活動等宗教場所;八大行業、電影院等娛樂場所;團體旅遊活動、占用道路活動等大型活動。
更新時間|2023.09.12 20:35 臺北時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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