晚間11點整,劉男從台北內湖搭計程車一路南下,下林口交流道後,劉男要求計程車司機到文化二路262號7-11停車購買啤酒小點心後上車,25分鐘後,2次在賣場附近變換伏擊位置,直至2點22分館長出現才上前伏擊開了3槍,行凶過程僅有10多秒。
下車對館長開槍前,劉男將手槍放在胸前霹靂包中隱藏,計程車司機完全不知道怎麼回事,為了避免計程車司機起疑,劉男還塞了500元要司機將冷氣開到最強。劉男開槍後衝回計程車,要求司機「直接開到文化派出所」塞了3000元給司機後向警方自首,從南下到開完槍,總共歷時177分伏擊。
對此縝密的犯案作為,曾連袂出席伯恩夜夜秀、反紅煤活動的前立委黃國昌,認為案情絕不單純,提出5大疑點「本有會員資料何需肉搜」「住台北遠赴林口入會健身」「短期內立即製造衝突退費」「對已上車的館長直接對人開槍」「立即親赴警局投案」,希望檢警儘速查明真相,給大眾一個交代。
對此,新北市刑大大隊長黃壬聰在接受聯訪時表示,警方目前調監視器確定行凶時是一人犯案,目前雖未發現有幕後主使或其他共犯,但不排除各種可能性,警方專案小組已針對各種可能動機積極釐清偵辦中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