館長委任黃國昌擔任律師並曝光委任契約,契約上方的委任酬金寫「無」,還備註是公益案件,引起熱議。黃國昌也表示在他重新執行律師業務之後,基本上不接個別訴訟案件,因此婉拒了絕大多數的委任邀約,但在館長最困難的時刻,決定「義不容辭」追查真相。
對此,苦苓不解在臉書提出3點疑問:「館長是為了社會公益被開槍嗎?館長付不起律師費嗎?黃國昌是在沽名釣譽嗎?」有網友表示:「黃國昌是他的好友,這點不要深究了!」、「人家接案收不收錢,關其他人什麼事?」
不過多數網友則是認為:「只是想轉移最近時力的風波啦」、「苦大師一語突破盲腸」、「永明也需要律師啊」、「最近負分太多,趁機加一下分啊」、「館長這是次是刑事案件,怎麼需要律師?由檢察官提起公訴」、「被害者而且是公訴罪請律師很奇怪,檢查官就是被害者的律師」、「我猜是昌神自薦,然後館長不好意思拒絕」。
(取自苦苓臉書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