檢警查扣的4級毒品為Alprazolam(阿普唑他片),約10幾公克,羅男供稱是買來抑制焦慮、穩定自己情緒,不知是毒品,而少女看到後表示想要吃,他便拿給她吃。
檢警調查,羅男在2018年間涉下藥性侵2名少女,於同年12月6日遭收押,直到2019年1月10日起訴移審才獲具保,羅也對該案認罪。羅說因審理期間得知面臨重罪,他在5月於竹東鎮豪宅的4樓套房蓋夾層,打算未來要躲進密室裡面,逃避免入獄服刑,妻子在7月報案他失蹤、7月23日台北地院重判10年徒刑。
但密室蓋好後,前案根本還沒宣判,他就誘拐少女進入,警方對此說法存疑。警方昨尋找扣到項圈及美工刀,進一步釐清少女遭囚這段期間的過程細節。
警方今天上午將羅姓男子移送雄檢,檢方複訊後,認定羅涉準略誘罪、妨害自由罪等嫌疑重大,且依羅蓋密室的緣由認定有逃亡、勾串證人之虞,聲押禁見,另妨害自由罪他恐有再犯之虞,檢方也建請預防性羈押。法院預計下午開羈押庭。
同案嫌犯王姓男子為套房的物業管理員,被懷疑借帳號給羅姓男子並通風報信;盧姓男子協助載送少女,還將少女手機載至台北及新北亂晃,有誤導警方之嫌,昨天檢方訊後分別命令請回並限制住具。羅姓男子的妻子及母親都列關係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