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北市議員洪健益前祕書翁秉鉅的前妻李姵嬅,2018年4月透過房仲,向高等法院退休的鄭姓法官承租其位於台北大安區「信義京華苑」的6,000萬豪宅。鄭男見李女出入開保時捷跑車,手中的名牌包也一個接一個換,加上李女聲稱從事外匯操作,判斷李女應有一定的經濟能力,能負擔每月9萬的租金,兩人因此達成租賃協議。
李女和鄭男簽訂租約,自2018年5月1日起至2020年4月30日止承租房屋,每月租金9萬,李女也先付了2個月的押金,以及第一個月的房租共27萬元。不料,李女和當時尚未離婚的翁秉鉅付了5個月的租金之後,便再也沒有繳款,鄭男拿著夫妻倆簽的本票,到法院聲請強制執行,結果竟發現兩人名下竟無任何資產。
鄭男指控李女扮演貴婦,讓他誤判對方經濟能力,誆騙他出租,損失2個月租金再加上違約金,總共損失58萬元,憤而對李女與翁秉鉅提出詐欺罪告訴。檢方傳喚夫妻倆到案,李女主張在2018年10月與翁秉鉅離婚後經濟狀況不佳,並非蓄意欺騙,而翁秉鉅則表示房屋是前妻所承租,自從離婚後自己就沒住在那,聲稱從未見過鄭男。
檢方調查後,確認夫妻倆供述屬實,認定全案應屬於民事糾紛,做出不起訴處分。但鄭男不服判決,聲請再議成功後,北檢續查仍做出不起訴處分,目前鄭男已再度向高檢署提起再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