洪女丈夫指稱,林姓小王在去年7、8月間,竟然用鑰匙打開洪家大門,探頭進來看到他後立刻轉身跑走,幾天後又上門按電鈴找妻子吵架,洪女這才跟丈夫坦承與林男有一腿。洪女丈夫還控,林男與妻子從2012年至2019年間,在汽車旅館及林男、洪女的住處等地點「激戰」,每週做愛1到2次。
2019年11月19日晚間,洪女帶著丈夫、林男帶著妻子在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談判,林男妻子當街甩洪女一巴掌,洪女則猛抓林妻的脖子和頭髮,導致2人臉部、頸部受傷,林男則怒罵洪女丈夫「就是因為你不行,老婆才會外遇」,4人談判破裂鬧上警局。之後,洪女丈夫提告林男妨害家庭、涉嫌侵入住宅及誹謗3罪。
檢方調查後認為,洪女丈夫提告妻子涉嫌通姦的部分,因大法官釋憲除罪化,處不起訴處分,而林男涉嫌侵入住宅罪,則因時間超過6個月告訴期,也同樣不起訴;全案最後僅2女互控傷害,以及林辱罵洪女丈夫「不行」涉犯誹謗罪依法被起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