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表示,鄭女於今年5月2日自美國入境,應實施居家檢疫直至17日,但鄭女首晚即搭車擅離居家檢疫地點逾1小時,經員警查獲,移由台北市政府衛生局裁罰10萬元,裁處書於5月28日合法送達鄭女,但她未於7日內繳納罰鍰,案經移送機關於6月22日移送桃園分署執行。
桃園分署受理後,僅扣得鄭女存款1,000餘元,追查才發現她早於2011年間即經戶政機關註記「遷出國外」,其出國已逾10年,應早已定居美國,今年突然返國,隨時有離境返美之可能,即先行報請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同意後,依法限制其出境、出海。
鄭女本月9日於桃園機場準備搭機返回美國,經移民署告知已遭到限制出境,讓她當場致電書記官,頻頻砲轟政府坑她,還怪政府她急著返回探視生病的孫子,卻因境管延誤行程。最後在書記官委婉告知,若不服處分得依規定提起訴願,但要繳清罰鍰才能解除出境之限制;鄭女於11日繳清罰鍰,方能順利出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