據了解,這名空姐在2017年時,與廖姓前男友分手,但同年5月,她突然被臉書私人社團要求加好友,才發現原來自己與廖男拍攝的性愛影片,被人在網路上散播;她懷疑是被廖男報復,因此提告,但檢方認為罪證不足,廖男2度獲不起訴。
後來這名空姐在2018年和擔任資訊工程師的黃男交往,並請他協助將網路上的不雅影片下架,結果黃男表面上照做,實際上卻偷偷將這些影片下載備份,還加碼偷拍空姐更衣、視訊露點的畫面,存在自己的筆電中。
直到去年9月2人分手,黃男發現空姐很快貼出與新任男友的出遊照,還發現他們有裸體的合照,懷疑她日前就劈腿,因此決定報復。黃男在去年10月下旬,將他私下備份的4段口交、性交影片,已電子郵件寄給空姐的母親,還稱「這些都是你女兒在網路上流傳的影片」。
黃男更打電話恐嚇空姐,揚言要將她的性愛影片和露點畫面公諸於世,讓她被全世界看光,空姐大驚失色向警方報案。警方在黃男的筆電、手機中,查扣許多空姐本人的不雅照與影片,黃男也坦承犯行。
案經台北地檢署偵辦,在今年5月底,依妨害秘密等罪嫌將黃男起訴;不過雙方在台北地院審理時先行調解,空姐最後決定撤告,法官也判決公訴不受理,全案仍可上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