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過,當時的工地主任發現林男身上常有傷痕,經常詢問、關切,潘男為了避免麻煩,除了趕工時會讓林男協助,其餘時間都將林反鎖在員工宿舍。當年2月24日晚間6點多,潘男等人下工回到宿舍,發現屋內香菸及橘子數量短少,立即質問林男是否偷吃?接著拿起木棍、球棒對林男一陣痛打。
林被打得四處逃竄,但現場其他男女卻無人出聲制止,潘男發洩完怒氣後,又命令林男洗米煮飯,但林卻不慎將飯煮乾,潘男等人又用拖把、球棒圍毆林,還要他在客廳罰跪、伏地挺身、匍匐前進和青蛙跳,原本在一旁看熱鬧的人,也紛紛加入凌虐行列,林做伏地挺身時,甚至有人坐在他身上施壓,林撐不下去尋求救援,還遭一腳踹開。
潘男等人眼看林氣息越來越微弱,卻因怕東窗事發,不願意將他送醫,只將他反鎖在房內,5天後林就因為傷勢過重,不幸身亡。
發現林男死亡後,參與施暴的人全都逃之夭夭,只剩潘、謝2人,他們一邊喝酒,一邊商討如何處理屍體,最後2人決定把屍體裝進大型塑膠桶、泡工業鹽酸,等屍體溶解到只剩骨頭時,再加以丟棄。打定主意後,2人買了大型塑膠桶、手套、12瓶鹽酸,並以水電專長改造塑膠桶,在桶內裝設管線讓屍水可直接排到馬桶,避免散發屍臭味。
接著2人將林男的屍體對折,以頭腳朝下、背部朝上的姿勢,塞進塑膠桶,然後先灌熱水將屍體泡軟,再倒入鹽酸,企圖溶屍。但浸泡了10天,屍體卻沒有溶解的跡象,謝男於是每10天左右就加入新的鹽酸到桶內,2個月的時間,一共用了54瓶鹽酸,直到警方上門將2人逮捕,才讓犯行曝光。
警方詢問2名凶手,為何能毫不在乎地與屍體共處?潘、謝2人竟只淡淡地回說:「活著的時候就不怕他,死了怎麼會怕?打死就打死了!」冷血的態度,讓警方也感到相當錯愕。
針對這起溶屍案,法院最後將潘男、謝男依傷害致死、私刑拘禁、毀損屍體等罪名,判處14年8個月、11年8個月徒刑,其餘參與毆打的男女則判處4年有期徒刑定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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