據警方調查後表示,31歲住北部的男子,2016年透過朋友介紹認識17歲少女,因彼此背景相似,兩人因此日久生情,展開戀情,少女更搬到男子家同居。
直到2018年男子因與家人吵架,情緒激動帶著女友離家出走,並露宿在車站附近,豈料當時少女已懷孕,因跟著男子奔波不小心流產,事後男子將艱辛故事分享在網路上,引起警方關注,事後調查意外發現,情侶倆事實上是「同母異父」的親兄妹。警方趕緊通知生母及情侶到場進行說明,不過女方竟改口自己遭性侵,讓生母怒告兒子。
檢方檢視少女證詞後表示,情侶日前為同居狀態,與男方同居時,家中還有父親與弟弟,且兩人露宿街頭時,女方在公共場合之下可以向他人求助,加上彼此交往長達1年多,少女也不曾表示要分手,因此檢方認定未有被性侵,且兩人涉及告訴乃論《血親性交罪》,但是生母與少女僅有提告《強制性交罪》,因此檢方最後做出不起訴處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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