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摩店掛羊頭賣狗肉從事情色交易時有耳聞,日前警方在台中北屯又查獲一家。該按摩店陳姓業者每個月花費3萬元僱傭吳姓女子當櫃檯小姐,還在店內放置「遙控器」按下就會有警示燈,以免警方來盤查。
員警在今年4月13、15日喬裝成顧客上門按摩,按摩小妹報價時告知「按摩1小時800元,手工排毒多加700元,共1500元,手工排毒是直接用手幫客人打出來,用手按小鳥,做手工排毒也要和老闆五五抽成」警方錄音蒐證後15日當晚持搜索票到按摩店,查獲一個警告燈遙控器、日報表、客人入店記錄表、營業所得6350元等物,並將陳姓業者和吳姓櫃檯小姐帶回警局
曾至該店按摩的蔡男指稱「小姐按摩按到一半,她就問我要不要,因為她一直按我鼠蹊部,我就有感覺,我就說好,就完成半套性交易服務,60分鐘1,500元」。
對此陳男和吳女極力反駁店內有桃色交易,並表示店裡面都是簡易隔間,絕不可能發生「手工排毒」等情事,還指出不會為了區區350元的分潤鋌而走險。但法官研判按摩小妹與員警報價時明確說明「會與老闆五五抽成」,且如果是正當經營根本不會有「警告燈搖控器」,認為陳男和吳女的說詞不足採信。
台中地院審理後,認定全案事證明確。且考量陳姓業者、吳姓櫃檯小姐兩人犯案後均否認犯行,態度難認良好,審酌後依共同犯圖利容留猥褻罪,分別將陳男、吳女判刑2月、3月,皆得易科罰金,全案仍可上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