鄭姓動保人士昨(4日)在臉書發文指出,在苗栗縣公館鄉一片私人土地發現大量疑似狗的遺骸,現場到處都是被撕下來的狗毛、數隻狗的骨頭,還有2隻被綁著慘死的大狗遺體,「到處都是屍臭味」並發現疑似為烹煮狗肉的湯鍋及噴火槍,形容現場宛如人間地獄,慘不忍睹。
「為何用線封起來的荒涼地區,能搞成狗屠宰場」鄭姓動保人士質疑這件事跟地主脫不了關係,要求地主出面說明;並提及現場原先停了1輛賓士車,警察到場後卻開走跑掉,但相關單位都有紀錄,是逃不掉的。
苗栗縣動物保護防疫所所長張俊義表示,接獲通報後已派員前往了解,現場除了發現動物屍體、皮毛外,還有死去的犬隻,另外也找到倖存的狗,其中1隻黑狗被苗栗所帶回列案入證,另1隻頭部腫瘤的由鄭姓動保人士帶去獸醫院治療。張俊義說明,相關屍體及疑似烹煮狗肉的湯鍋都會送驗,確認是否為狗的遺體及皮毛,也將約談地主說明,現場發現的車輛將會調取車牌號碼,通知車主或駕駛人釐清案情。
據《動保法》規定,故意使動物遭受傷害、肢體殘缺、重要器官功能喪失或死亡,或宰殺犬、貓等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禁止宰殺之動物,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,併科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金;販賣、購買、食用或持有犬、貓的屠體、內臟或含有其成分的食品,可處新台幣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,並得公布其姓名、照片及違法事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