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名網友在臉書社團《爆廢公社》po文,表示竟然在墾丁沙灘目擊「活春宮」,並隨文附上幾張「野戰」照片,但無奈晚上太暗照片都黑成一片。原po指出「來墾丁南灣看到野戰!外國人,2男2女」,並附上幾張有模糊人影的照片,貼文一出引起網友熱烈回應。
原po指出其實時間已經午夜,他是從遠處就聽到聲音,所以才驚覺原來有人在沙灘上「活春宮」。對此,屏東警方看到貼文後趕到沙灘,不過活春宮男女已經揚長而去。
屏東警方表示已經掌握該發文男子,用臉書私訊但未得到回覆。對此警方說明此案涉及《刑法》第 234 條,意圖供人觀覽,公然為猥褻之行為者,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9千元以下罰金。
律師也提醒,除了「活春宮」當事人有妨礙風化之嫌外,散播活春宮影音者,不論是po文、轉傳網友,都恐涉嫌觸犯「散播猥褻物品」,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科或併科9萬元以下罰金,網友不可不慎防。
而檢警研判活春宮的4名男女主角應是外國遊客,由於該舉動涉及妨害風化罪,所以警方也正積極釐清是何人所為。也有網友提醒下次遇到類似情事可以報警「讓專業的來處理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