佔地1,800坪,共計300多個攤位進駐,台中「總站夜市」申請營運許可未核准,即偷跑營運3日,台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長張峯源昨(11)日率隊前往稽查,依據自治條例相關規定,對業者開罰新台幣6萬元,令其即刻停業。
根據《中央社》報導,業者聲稱,今年4月就已經承租土地並規劃營業,礙於疫情影響而延期申請營運許可,但因為有經營成本壓力,才會先行營業。台中市經發局長張峯源今日受訪表示,將會輔導業者就地合法,目前總站夜市已進入複審階段,最快11月初可獲核准。
面對媒體提問「市府罰款少於夜市業者每月租金收入」,讓不少夜市業者因此偷跑營運, 張峯源僅回應「市府會秉持輔導原則,輔導業者儘快走完程序拿到營業許可,才能合法經營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