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起離譜的迎新事件發生於2016年10月,當時景文科大「行銷與流通管理系」「環境與物業管理系」「應用外語系」和「電子工程系」在苗栗舉辦聯合迎新活動,為期3天2夜,由三年級吳姓學長擔任召集人,另外5名學長姐分別擔任主辦代表和活動幹部。
判決指出,6名學長姐明知要求新生脫衣不合理,仍在遊戲「團結力量大」中要求學弟妹繳交一定數量的內衣褲,新生們迫於團隊榮譽以及主持人鼓動、施壓,只能照做。且在某些關卡玩輸的學生,被逼懲罰,必須在額頭塗上甜麵醬,並要求另一名新生去舔。甚至要吸別人腳趾、用性愛69式互咬私處糖果,讓許多新生受不了,紛紛打電話向家長求救。
涉案的6名學長姐中,僅召集人和機動長承認犯錯,其他4人則分別以不在場、不是下令者等理由為自己辯護,不過新生指證歷歷,加上迎新團隊事前就曾設計「總召淫臉像狐狸」「副召男友換不停」等隊呼,法院認定該活動在策劃時已有性、情色趨向,6人都是共犯。
法院認為,迎新活動幹部本應基於友善正面態度協助新生與同儕互動、體驗團體生活,6名學長姐卻策劃遊戲,強迫新生交出內衣褲,缺乏尊重他人意識,法官考量6人年紀較輕思慮不周,加上部分被害人不願追究,因此判他們拘役20到40日不等,皆得易科罰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