賴芊予近日在節目《新聞挖挖哇》透露,因為小時候遭到母親家暴,父母離婚後父親再娶,讓她一直渴望有一個家,填補感情的空缺。18歲那年,初戀男友對她說:「只要有女生在身上刺我的名字,我就跟她結婚。」因為當時兩人已論及婚嫁,她心裡急著想擁有一個屬於自己的家,於是真的跑去刺青,結果竟將初戀男友嚇跑。不過,賴芊予也安慰自己,笑說好險沒跟對方結婚,透露前男友現在過得不好,但2人至今仍有聯絡。
雖然脖子上的刺青可用頭髮蓋住,但有時上節目被主持人看到,賴芊予只好瞎掰「是我阿公的名字」,賴芊予苦笑:「刺青洗了3次,到現在還洗不掉,師傅說要洗10幾次,太深了。」而在初戀男友後,她也曾愛上恐怖情人,被對方反鎖在家裡,可怕的經歷讓她直呼:「差一點被他殺掉!」更導致憂鬱症發復發。在那之後,賴芊予變得恐婚,便決定發誓「不結婚」,「我可以談戀愛, 但無法接受一段婚姻,也不想生小孩,我沒有辦法保證小孩會不會像我一樣,我沒有那個能力承受。」
由於小時候被母親家暴、長大談戀愛又遇到恐怖情人,賴芊予坦言,如果男生對她講話大聲一點,她就會十分恐懼,心想:「他等一下會不會打我?會不會有暴力傾向?」讓她心理至今仍蒙上一層陰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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