據了解,科瑞在2017年3月從科瑞從馬來西亞搭機入境台灣時,就曾在隨身行李包裡發現有10包檸檬茶葉、薄荷茶葉及捲菸紙1盒,拆開包裝驗出是二級毒品大麻,然而那時科瑞堅稱是送人的,對大麻一事並不知情,但航警早就接獲通報,將會有運毒集團利用背包客運毒的消息,於是科瑞經桃園地院重判7年4個月。
根據這次判決書指出,科瑞與李女因感情問題,相約科瑞新竹縣住處談判,而科瑞、李女因談判不順,科瑞竟以手壓低李女頭部,同時以膝蓋撞擊臉部,以拳頭毆打李女臉部,還以身體將李女壓倒在地上,科瑞見狀隨即撿起大門鑰匙,起身開門欲進入屋內,李女再次阻止,科瑞又以手推李女身體,害李女跌倒在地。李女因而被打斷鼻子、右手橈骨骨折,全身多達12處挫傷。
案發後科瑞對於此事表示是「正當防衛」,法官衡量2人體型差距故不採信,並審酌科瑞為成年人,智識成熟、閱歷應屬豐富,當知悉應依理性平和方式解決衝突,只因不耐與李女談判,恣意毆打,顯見其自我情緒管理薄弱,及其漠視他人身體法益之心態,並考量其犯後猶否認犯行,亦未與被害人和解,因此依傷害罪判刑7月,科瑞繼「走私大麻」又一起風波,「老師」一職是否適任實在是令人懷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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