丁小芹因為賣假名牌包還收款不出貨,一審新北地方法院依加重詐欺罪判刑3年6月,她上訴並坦承犯行,當時還帶著綠律師召開記者會聲淚俱下道歉,二審智財法院開庭時,丁小芹坦承犯行,自稱家境困難,還得在家具行打工扶養父母,時薪收入只有200元,希望法院能給予緩刑。
法院認為,丁小芹犯行是觸犯刑法利用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、商標法利用網路販賣仿冒商標商品罪,從重依刑法利用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論罪,判處丁小芹2年6月不予緩刑,但仍可上訴。
不過今天最高法院駁回上訴,丁小芹這次得真的面臨牢獄之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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