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據東森新聞報導,一名家住台中的林姓台商在中國任職生物科技公司負責人,和楊姓妻子結婚數十年,已分居超過10年,林男在2018年1月打電話告知妻子,他在中國的外遇對象已經懷孕4個月,因為自己學佛,所以不能要求對方拿掉孩子,要妻子「有什麼條件,都開出來」。
楊妻一怒之下提起刑事訴訟通姦罪,經台中地院簡易庭一審,以及合議庭二審,於2019年8月判決林男2個月徒刑,可易科罰金。(通姦罪於2020年5月29日除罪化)
今年4月,楊妻針對配偶權遭到侵害提出民事訴訟,求償100萬元精神賠償,林男表示自己在2018年1月就已經告知外遇情事,台中地院依民法第197條第1項規定的2年期限,判決楊妻敗訴,全案定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