警方調查,50歲的六龜分局茂林分駐所謝姓警員23日晚間休假,與朋友聚餐時喝了不少酒,但仍強行要自行開車返家,途中不慎擦撞停放路旁的車輛,雙方無人受傷,車輛保險桿烤漆輕微掉落,酒測值達1.20MG/L,全案依公共危險罪移送橋頭地檢署偵辦。
六龜分局事發後將謝員記1大過處分,暫先調離茂林所至警備隊,報請警察局調整服務地區,將謝員提列「教育輔導對象」及「酗酒習性或酒後駕車紀錄員警」,加強考核管制。
市長陳其邁要求警察局對肇事警員記2大過免職,陳其邁強調「只記1大過,老百姓無法接受」,警察局長劉柏良表示,目前警政署規定是警察酒駕記1大過,若情節嚴重影響警譽才記2大過,對市長的指示會研議,將在考績會討論。
今年迄今,包括鹽埕分局、左營分局、林園分局和刑事警察大隊都分別有警官或員警酒駕被抓,加上本月6日吳姓所長以及前天茂林所謝姓警員酒駕事件,高市總共已發生6名警察酒駕情事。局長劉柏良表示,對於市長要求2大過免職的做法,警察局將朝此方向,澈底革除酒駕員警的心態。員警酒駕從重從嚴處分,也要讓每位員警及眷屬知道損失慘重的圖表,烙印心中。親友共駕,愛心服務,雙管齊下,澈底革除酒駕積習及僥倖心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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