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先生痛批,工友的業務性質與體育活動毫無關係,連業務承辦人都只報3天公差,這名工友竟因長官同意、假公濟私爽玩5天,完全違反行政倫理,但李再立卻視而不見、批准放行,讓知悉內情的同仁無法接受。
此外,C先生還指控李再立推卸責任。他告訴本刊,李曾在今年3月18日的局務會議上,當著所有員工的面說:「本局局長的員工滿意度分數不佳,是由於員工對局長的了解,大部分來自科室主管的轉述。」C先生形容,李再立這番話在他們聽來簡直是「天大的笑話」,李在台北市政府所有局處首長中,員工滿意度排名倒數第二,但他沒反省檢討,還把責任推給科室主管,令人不齒。
另一方面,C先生也指控,李再立沒有徵詢專業人員的經驗與意見,就直接在柯文哲面前誇口,說要將教育局的「專任運動教練」業務轉移到體育局,並在今年2月5日的局務會議當眾宣告:「這項業務是市長交辦的,也是局長的政策,要將體育事務整合與承擔,讓本局的功能得以彰顯。」
後來,體育局與教育局的協商過程困難重重,李再立自知難以推動,於是在6月17日的局務會議中,請副局長邀請教育局副局長研商,還說若業務目前不適合移撥體育局,那就作成紀錄「結案」。此話一出,引發全場譁然,大家都認為李當初信誓旦旦,最後卻虎頭蛇尾、草草了事,不但沒追根究底、找出問題,也沒有負起任何行政責任,已為政務人員做了最壞的示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