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年11月18日一早,高雄路竹、岡山交界的九孔橋旁,一處停車場鐵門前,出現一顆骷髏頭和幾根骨頭,住在附近的男子發現後嚇得立刻報案。男子向警方表示,附近常有狗群從河床咬蛇、鼠等動物屍體上岸,這些骨骸應該也是被狗叼咬上岸的。警方前往停車場旁的河床查看,果然發現3個大型塑膠飼料袋,裡頭裝有下顎骨等其他骨骸,以及一套類似工作服的藍色衣物。
由於屍體殘破不全,又沒有身分證件,且死亡時間超過一個月,線索極為有限,警方只能從飼料袋往下追查。
時任高雄市警局湖內分局偵查隊長的黃昭偉告訴本刊,案發現場附近有多家養豬場,都使用同款飼料,研判死者應有地緣關係,警方地毯式查訪附近十多家養豬場,以及位於台南的飼料製造商,並根據袋上的生產日期,確認該飼料由高雄市路竹區某養豬場訂購,卻沒有任何突破。
仿品配件 追移工身分
遇到偵查瓶頸,警方只好再從死者身上的NIKE項鍊及RADO手錶,繼續展開調查。警方向運動用品店查詢發現,該項鍊是仿冒品,而且國內並未進口,通常是外籍移工比較有可能佩掛。另外,鐘錶行鑑定後指出,死者戴的手錶也是仿冒品,將錶蓋開啟後,發現機芯貼有一張東南亞文字的貼紙,警方因此認定,死者應該是一名外籍移工。
黃昭偉說,除了過濾高屏一帶的逃逸移工外,專案小組也請移工們透過通訊軟體群組打聽是否有人失蹤,幾天後,一名移工告訴警方,死者的特徵與他越南籍友人失蹤的橋姓前夫極為相似,警方根據相關資訊,查到橋姓男子是高雄紅毛港工程施工單位雇用的越南籍移工,查訪雇主表示,橋男一個月前放假離開後就未返回,之後音訊全無,因此已將他通報為逃逸移工。
調閱影像 查移動軌跡
警方向雇主取得橋男的隨身物品,與屍體的DNA進行比對,確認橋男就是死者;且在DNA鑑識報告出爐前,已先透過台灣駐越南辦事處聯繫橋的家人,橋的哥哥一看到手錶,即確認其為弟弟所有,因為這支手錶是他一年前在越南購買,送給橋男的禮物。
確認死者身分後,警方立即調閱橋姓男子工作地點附近的監視器,發現10月15日他離開工地後,騎腳踏車前往小港,再轉搭捷運至火車站,先到一處專幫移工代辦匯款的商店,匯新台幣4萬元回家鄉,接著搭火車到路竹。警方調閱路竹火車站監視器,發現一名女子與橋男會面後,共乘一輛腳踏車離開。
另一方面,警方調閱死者的手機通聯紀錄,發現他與一名同是越南籍的女子阮氏香,在案發前有密切聯繫。警方找到幫阮女申辦來台工作的仲介公司,得知她在路竹一家養豬場擔任老闆的看護工,循著地址前往現場訪查,卻晚了一步,因為阮女已經離職。
雇主告訴警方,阮女10天前突然表示,她對工作環境不適應,且有要事須回越南處理,因此向雇主表達辭意,隨即離開。
警方同時發現,裝屍體的飼料袋與阮女工作養豬場的飼料袋一致,因此確定阮女與命案有密切關聯。警方緊急聯繫仲介公司,仲介透露,阮女已在高雄市鹽埕區租了一間短期套房居住,並委託仲介幫忙買機票,準備搭乘隔天的班機回越南,警方獲報後,立刻趕往阮女住處。
吵架失手 持榔頭擊斃
警方表明來意,阮女一開始十分冷靜,強調自己與命案無關,直到被押解上偵防車,一名刑警對她說:「證據已經很明顯了,妳不承認也沒用!」阮女聽完嚎啕大哭,當場坦承犯案。
阮氏香告訴警方,她和橋姓男子在越南時曾交往過,分手後各自嫁娶,她原本嫁到北京,後來離婚回越南,和同樣已離婚的橋男重逢。案發前一年多,2人先後來台工作,她在路竹當看護工,橋在紅毛港工地工作,2人只要休假都會相約見面。阮女強調,橋男很花心,常與其他女子聯繫,讓她很不滿。
阮女告訴警方,橋男案發前來找她,她得知橋當天匯了4萬元回老家,卻沒給她錢,2人因此發生爭執,橋怒嗆她:「不然我們分手!」甚至動手打她。她一氣之下,隨手拿起房間裡的榔頭往橋男頭上敲,導致他當場死亡。
殺人後不知如何是好的阮女,先將橋男的屍體用棉被蓋住,放在房間地板上,她伴屍睡了2天,到第3天,屍臭味讓她無法忍受,才佯稱房間有死老鼠臭味,請雇主安排她到其他房間睡覺。
分屍裝袋 大圳旁丟棄
阮女表示,她失手打死橋男以後,心裡很慌,後來想到以前看過分屍新聞,決定仿效,於是用養豬場的剁骨刀將橋男的左、右小腿從膝蓋處切下,再將身體及腰部切開,分成2塊,最後以飼料袋分裝成3袋後,趁雇主夫妻離家時,騎機車將屍袋載至人煙稀少的大圳旁丟棄。
雖然阮女表示,她特別把好幾層塑膠袋鋪在地上,避免血液四散,但警方重回現場,並以特殊光源檢視,仍發現牆角、地上滿是血液噴濺的痕跡,對於身型嬌小的阮女,竟能獨自肢解死者並棄屍,感到十分驚訝。
雇主得知阮女殺人的消息後,也驚嚇不已。他告訴警方,當時第一次見阮女帶男友到住處,隔天男子卻不見了,他還問阮女:「怎麼不見妳男朋友?」阮女只說,男友有事先離開,沒想到竟死在家中。雇主表示,阮女犯案後如常工作,直到新聞報出橋男頭顱被發現,她唯恐東窗事發,才緊急離職。
阮女被捕後坦承犯案,但希望回越南服刑,不過,依《刑事訴訟法》規定,除非透過司法互助等程序,否則她必須在台灣坐牢。法院審理後,將她依殺人、損壞屍體等罪,判刑15年半,依法執行完畢後,再驅逐出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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