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過,C女的說法並不被檢察官接受,檢方根據性愛影片及鹹濕對話截圖等證據,認定C女與T男確實發生性行為,將二人起訴,但官司進入法院後,T男的妻子撤回對老公的告訴,被告只剩C女一人。
針對檢方指控,C女在法庭上依舊不認,律師則替她辯護,強調T姓人夫自稱離婚,從沒說過有配偶,就算二人真有發生關係,C女也不知道T男是已婚身分,因此不構成妨害婚姻的要件。不過,T男出示對話截圖反駁,強調確實有跟C女講過:「我老婆在做3C產品、閒暇時會去宮廟當義工。」
法院審理認為,很多人都會稱呼前妻或女友「老婆」,因此選擇採信董娘律師的說法,雖然C女有跟T男發生關係,但因無法證明她知道T男的婚姻關係仍存在,最後判決C女無罪,也駁回T男妻子200萬元的民事求償,全案去年9月定讞。至於T男被控恐嚇案,原本提告的只有C女,但偵查期間,C女的董事長丈夫不但選擇原諒老婆,還追加提告T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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