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姓美髮師2年前透過交友軟體,結識A姓女子,他自稱罹患憂鬱症,經常陷入想自殺的低潮,需要人陪伴,2018年11月6日,林男透過LINE約A女到住處聊天,A女雖然不想去,卻又擔心若無人陪伴,他會想不開,於是提議在附近超商見面聊天就好,兩人見面聊了一會兒,林男藉口返家拿香菸,邀A女一起上樓。
A女不疑有他,跟著到林男住處,兩人在房裡聊了起來,沒多久,林男突然撲過來,抱住A女,捧著她的臉猛親,A女直說:「我們剛認識,不要這樣」,但越反抗、林男越興奮,他把A女壓制床上,按住雙手,獰笑著說:「甭來這套」、「不要反抗、乖一點」,甚至還說出老掉牙台詞:「整棟公寓都沒住人,妳叫也沒用!」最後,A女心生恐懼,遭性侵得逞。
案發後,A女向台中警方報案,全案一審台中地院依強制性交罪,判處林男有期徒刑3年8月,被告不服上訴,因台中高分院審理期間,林男與A女達成和解,賠償100萬元,因此,二審法官審酌林男無前科,坦承犯行,且犯後態度良好,又與被害人達成和解,並以付清賠償金,A女也表明不再追究,因此改判他徒刑2年、緩刑5年,可上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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