檢方經多方蒐證,懷疑有殯葬大亨之稱的李世聰,涉嫌以公益捐款名義,將龍巖集團捐出的2千100萬元善款,匯入由妻子劉萍擔任董事長的福澤慈善基金會名下,再由劉女恣意花用,時間長達7年,由於罪嫌重大,因此指揮調查局等單位前往李世聰的住家東帝士花園廣場等地搜索。
李的妻子劉萍到案時雖扛起所有責任,不僅認罪還繳回犯罪所得,看似有意切割李世聰,比妻子晚一天到案的李也向檢調供稱,不知捐贈款項遭太太挪用,但檢調深入調查發現,2016至2018年連續3年,李世聰主導龍巖基金會董事會,拍板出售基金會持有的龍巖股票支付執行業務所需,會中註記要給福澤基金會做慈善之用,沒想到錢最後卻進到太太的帳戶,供她支付各項花費,恐難自圓其說。
檢調進一步勾稽比對,發現劉萍最大的提款機正是福澤基金會每年匯款給她的300萬元,按月計算可花25萬元,由於她的生活開銷極大,除了經常循此帳戶提領現鈔外,就連平常與三五好友聚會等吃喝玩樂的私人花費,也多以刷卡付費,再由此帳戶付款。
最讓人訝異的是,劉萍血拚買精品絲毫不手軟,她在豪宅內收藏了不少昂貴的名牌經典款包包、服飾及鞋子,舉凡Coach、Burberry、Hermès、LV等,只要她看上眼的,都霸氣刷卡消費,由於信用卡購物紀錄全都一清二楚,卡費最後也從劉萍的帳戶付款,檢調攤開相關證據,讓她百口莫辯。
由於龍巖是上櫃公司,若檢方查出李世聰假借捐款名義供妻子生活費揮霍,一方面藉此作為企業捐款抵稅,另方面又可以滿足太太的龐大開銷,恐構成證交法特別侵占罪,依法可處3年以上、10年以下有期徒刑,得併科1千萬至2億元罰金;若罪證無法證明李世聰知情或配合,檢方只能訴究到劉萍,僅能依一年以上、七年以下的公益侵占罪究責,影響層面大不同。
法界人士分析,這恐怕是劉萍寧願選擇認罪、火速吐回2千100萬元不法所得,並切割李世聰,表明丈夫不知情,目的即向檢方爭取緩起訴免於入監,並避免李世聰遭起訴,以收一石二鳥之效,只不過依照一罪一罰原則,加上劉萍7年來的侵占次數之多,即使檢方同意緩起訴,勢必也會讓她再向國庫吐出一筆為數不小的緩起訴處分金。
檢調追查,李世聰從2013年至去年間,透過龍巖集團長期捐款給福澤慈善基金會,但這7年來,福澤基金會每年卻固定匯款300萬元到劉萍的私人帳戶,劉表面上雖作公益,但公、私帳目不分,不論私人開銷所需提領現金,或信用卡卡費、房貸本息、健保費、電話費及公益支出,全都混在同一個帳戶使用,成為侵占公益捐款的鐵證。
針對李世聰夫婦涉及侵占善款遭查辦,龍巖集團聲明指出,龍巖自創立以來,即致力於生命服務並積極參與地方回饋與社會公益,不僅長期捐贈物資回饋鄰里,在災難救助方面亦不遺餘力,無論是八八風災、高雄氣爆、台南震災或是鐵路勇警案均慨然捐資並提供專業協助,至今捐款上億元,基金會成立後相關預算編列和各項對外捐贈均依法向主管機關提報,且經會計師查核簽證,財務報告也公布在基金會網站上,執行運用均符合法令規範,絕無涉及不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