孫德榮從民國94年到民國97年和華納音樂簽版權約,合約到期後,他和華納音樂前大中華區總裁陳澤杉通電話,「當時喬傑立偶像劇很紅,我從來沒收過新馬印泰非這些地方的版權,陳澤杉在2018年7月31號對全球通知下架,發給所有平台的公告,台灣全下,大陸沒有一家下。」
9月份孫德榮和華納開協調會,2年前開始跟大陸平台打官司包括QQ音樂、抖音等,「4年我損失差不多快1億台幣,大陸的官司2/3勝訴。不要逼我成立中華創作詞曲暨錄音著作權受害者協會,我會想辦法,不然這些版權都變華納的,上天讓我沒死是讓我解決很多事情。」
華納稍早針對孫德榮發言,提出聲明,「針對孫先生今日在記者會及媒體所陳述對華納音樂集團之指控,華納音樂集團在此嚴正聲明均為不實。基此,華納音樂集團已委請理律法律事務所採取一切必要之行動,以維護華納音樂集團之信譽與權益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