受理報案的新北市永和分局今(1日)表示,住永和區民權路某社區大樓的57歲徐姓男子,於偵訊時承認自2019年起深受樓上住戶踩踏地板發出的噪音所擾,導致雙方相處不睦。徐男自稱曾任某上市科技公司總經理,具理工背景,一氣之下利用馬達、木條、繩索、啞鈴及定時器等零件自製「電動震樓神器」報復。
徐男在住家客廳、房間和房間走廊共裝設3組「震樓神器」,在深夜或自己不在家的時候開啟機器,連續撞擊住宅樓板牆面,產生巨大的震動和噪音,最後共震出11戶居民蒐證後集體報案,並提告「妨害自由」。
新北地檢署接獲檢舉,為保全證據,檢察官開出拘票並向法院聲請搜索票,直接登門搜索,搜出震樓工具3組、震樓馬達1組、定時器3個、定時插座1個、固定座1個,以及定時設定時間表等證物。
徐男起初不斷質疑程序有瑕疵,向法院聲請提審被駁回,事後轉變態度,坦承犯行。警方傳11名告訴人製作筆錄,訊後以徐男基於妨害他人權利行使之強制犯意,依妨害自由罪嫌移送檢方。檢方認為徐男犯後態度良好,訊後以5萬元交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