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據《新明日報》報導,此案件始於雇主發現家中遭竊,甚至連皮夾中的17,500元新加坡幣(約37萬新台幣)也不翼而飛,由於懷疑是名為戴安娜的女傭行竊,所以報警處理,而在警方偵訊中,女傭竟意外說出自己在雇主的飯菜中偷加經血、尿液與口水的驚人行徑。
據這名女傭表示,她於2017年來到被害者家中,照料一家6口,而從2019年8月開始,她2次在做飯時,偷偷加入自己的經血、尿液與口水,甚至將這些體液加入水壺中,不知情的雇主一家全吃下肚。
然而女傭堅稱,她會這麼做,是相信只要雇主吃下她的體液,就不會責罵她,認同她的工作表現,進而對她更好。而她也對自己的行為感到後悔,向雇主道歉請求原諒,並在法庭上表示,她印尼老家還有年邁的母親與孩子需要照顧,請求法院從輕發落。
雖然女傭的供詞中隱約透露,似乎因遭到雇主嚴厲對待才會做出如此離譜行徑,最後法官仍根據偷竊以及在食物中混合體液2項犯行,分別判處戴安娜6個月與7週徒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