據了解,謝男2008年離異,與林姓前妻育有1子1女,婚後發現對方經常把一雙兒女丟在家出門,且未給小孩吃東西,甚至有一次一出去就是1個月才回來,事後離婚官司法官詢問兒子、女兒等事,前妻還因想要阻止小孩說下去,被法官斥責。
一雙兒女監護權判給謝父,孰料,林母探視女兒時趁機把人帶走,消聲匿跡,所幸7日尋獲,不過警方原安排謝女先由父親帶回,惟謝女很怕生,因此目前先讓謝女返回高雄與母親同住,後續將由社會處、教育處持續關心,進行未來安置問題。
謝父回憶找尋愛女過程透露,事發當日林女未依約定探視後將女童帶回,讓他相當焦急,林女電話未接,詢問住在台中的女童外婆,對方支支吾吾只叫他「報失蹤」,而這12年謝父透過任何方式尋找,甚至最後提早退休只為專心找尋,「失蹤的第一個月,爆瘦14公斤,完全睡不太著」。雖與女兒10多年未曾相見,但謝父仍靠女兒頭上疤痕確認身分。
對於謝女先由林女帶回,謝父稍早表示,因擔心一下子將女兒帶回,會讓女兒產生「擔心媽媽」「對他厭倦」的反效果,且女兒目前已是23歲、有自主權的成人,他不想強迫女兒做決定,讓女兒產生「強制的感覺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