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據了解,44歲的古姓男子在2010年12月趁女友不在家時,在廚房後方環抱女友年僅8歲的孫女,讓坐在餐椅上的她無法逃開,接著進一步強吻、性侵得逞。事發後女童打電話向阿嬤哭訴,但阿嬤卻不相信,還回覆「大人是看你可愛,所以逗你玩」。女童求助無門事後身心出現狀況,開始自殘、輕生,甚至罹患憂鬱症。接受心理醫師治療後,諮商師通知阿嬤到場,結果阿嬤還責怪孫女為何不能釋懷遺忘,心理諮商師見狀決定通報學校,並協助女童向古男提出告訴。
法官認定古男自己也有8歲的孩子,卻還做出如此天理不容的犯行,依刑事部分審結依加重強制性交罪,判處古男有期徒刑7年6個月,民事部分則判應賠償女童及女童家人共40萬元,全案可上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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