綜合《中央社》、外媒報導,美國聯邦參議院院會於當地時間11日,以84票贊成、13票反對,通過2021年參眾兩院共識版國防授權法案。由於聯邦眾議院已於本週過關,這項7,405億美元(約新台幣20.86兆元)的國防預算法案,只要送交白宮經川普簽署就能生效,川普收到法案後,有10天時間思考是否簽署或行使否決權將法案退回國會。
不過,川普日前透過推特揚言,若NDAA不能終結《通訊端正法》第230條,他會行使否決權。川普指出,《通訊端正法》第230條提供給大型科技公司規避責任的空間,同時對美國國家安全和選舉誠信構成嚴重威脅,「若允許該法存在,我們的國家永遠不會安全」。
對於川普可能行使否決權,眾院軍事委員會議員已表明不排除加開院會,推翻總統否決。據美國憲法,若總統行使否決權退回法案,參眾兩院重新表決,並均以2/3「絕對多數」(super majority)通過法案,就足以推翻總統否決權。
該法案與台灣有關部分主要在1260條以及9724條,其中1260條主要是表達國會對確認《台灣關係法》與「六項保證」為美台關係基石的意見、1260A條涉及對台軍售、1260B條建議美台醫療安全夥伴關係,9724條則是保障台灣公民在國際金融組織的公平僱傭規範。
國防授權法案中除力挺台灣外,也確定建立「太平洋威懾倡議」(Pacific Deterrence Initiative)旗艦新計畫,以強化美國在印太區域防禦態勢、能力和結盟,並提供增加攻擊潛艦的資金。此外,法案也制定多項中國惡意行徑的條款,包含避免中國取得敏感國防技術與數據等、要求公開在國經營的中國軍事企業、禁止向香港警察出口管制國防物品和服務以及管制軍需品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