隔天,10月21日,H男與L女登記結婚,正式成為夫妻。不久後,11月某天,軍安總隊人員告知H男,孫男已因「行為不檢」遭國安局記申誡懲處,並說懲處之所以這麼輕,是因為孫拿出他和L女出遊的照片,證明當時二人是男女朋友關係。
得知消息後,H男無法接受,他氣憤地說:「只憑一張照片,就以情感糾紛草率結案,輕縱這個惡性重大的強姦犯,實在太誇張!我老婆因為這件事,好幾次割腕輕生,差點死掉!孫○○竟然只被記了2支申誡,還有天理嗎?」
針對H男的指控,本刊於12月11日致電國安局查證,國安局證實孫姓人員確在局本部服務,但詭異的是,查無相關懲處紀錄。國安局表示,孫承認與L女是中學同學,但二人從未發生性關係,若案件進入司法程序,國安局將配合調查。
此外,本刊也透過管道向國防部軍事安全總隊查證,軍安總隊證實,確實有人員連繫H先生,也把狀況向上呈報,但並未告知懲處內容。面對此一性侵疑雲,真相到底如何?相關單位有責任徹查究責,給當事人一個交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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