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據《聯合報》報導,檢察官昨相驗李男遺體,並依殺人、傷害致死、傷害等罪嫌訊偵辦女童父母,事後知悉他們籌不出各3萬元保釋金,檢方同意將保金降到各1萬5千元,且交保後讓2人從法警室後門離開。
針對降保釋金又協助女童父母從後門離開,引起外界質疑有特權一事,檢方表示,女童父母確實未如其他被告走地檢署大門,主要原因為2人雖為嫌犯,但也是另案被害人父母,須避免被拍攝導致女童身分曝光、身心受創,才讓他們從另一出口離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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