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刊調查,李振育的直屬長官、眷服組組長蔡志旻在人評會中向人評委員表示,李平時工作表現不積極、處理業務便宜行事,私下與異性交往關係也很複雜,甚至李的父母也曾向部隊表示,李週末常以加班為由不回家,在營期間也常凌晨4、5點才回營區,生活作息不正常。
一位人評會委員當時感嘆,2010年起服志願役的李振育為資深幹部,卻拒絕出席會議,可見犯後並無悔意,且其自2017年開始簽賭,多次在營區內、外使用智慧型手機上網簽賭,金額動輒超過10萬元,若依上尉每月薪資5萬7千多元,根本無法支應,甚至還請朋友幫忙處理債務,卻負責需要經手金錢業務,再犯機會很大,應嚴厲懲處。
人評會最後決議針對李振育偽造文書記5次大過、網路簽賭記2次大過,合計7次大過。因符合《陸海空軍懲罰法》撤職規定,因此人評委員也當場決議將他撤職並停止任用5年,懲處於2月13日生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