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據《ETtoday新聞雲》報導,警方約談涉案人員時驚覺少女尚未成年,轉介社工,經社工輔導調查,該少女的母親為電視台知名女主播,但親子關係疏離,由其他親人撫養長大。少女就讀高中後以打工維持生計,不堪生活費與房租等經濟重擔,又不願向父母求助,於是透過「魚訊」社團下海賣淫。
少女每次性交易收取3,500元到4,000千元不等,態度配合又清純,嫖客同情少女遭遇,結束後還會幫忙推薦,讓少女迅速在魚訊圈打響名號。然而少女隱瞞自己未成年身分,在魚訊資訊載明已滿18歲,因此當警方找上門,曾與少女發生關係的嫖客多表示驚訝,問訊後被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移送法辦。
社工指出,少女個性獨立,認為下海只為賺取生活費,沒有傷害別人。經安置輔導,少女現在僅在課暇打工,其餘生活開銷由慈善機構幫忙籌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