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姓台商告訴本刊,他後來透過管道,找到過去曾在邱姓兄弟公司擔任經理的同夥,得知邱姓兄弟的吸金、詐騙對象幾乎都是台商,他們對外表示是新光集團的分支機構,吸收數十名因生意失敗或因案潛逃、滯留中國的台灣成員,然後購買上海地區台商協會會員名冊,依名冊資料派成員拜訪,由於他們的名片印著新光的企業標誌,又會說台語,很容易就讓台商卸下心防。
接著,山寨新光集團成員會把可能上鉤的台商帶到他們的辦公室,因辦公室懸掛新光的企業標誌,所有公司的名稱又都以新光開頭,且公司營業執照上也顯示人民幣數百萬至5,000萬元不等的資本額,讓受害的台商深信不疑。此外,集團也有配合的律師事務所,專門負責簽訂投資合約。
雖然不少台商後來發現被騙,但因這些山寨公司每隔一段時間就會搬遷、變更董事會成員,受害人即使在當地提出告訴,也拿不回半毛錢,還得負擔訴訟費用,只有少數受害人透過管道找到邱姓兄弟檔,最後頂多也只拿回受騙金額的1、2成。另一方面,多數台商礙於顏面或信用狀況,被騙後不敢聲張,只能自認倒楣,讓邱姓兄弟得以持續用同樣的手法招搖撞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