據了解,今天黨團會議中黨團整理上週四的投票紀錄,共有11位綠委有至少1次表決與黨團不一致的狀況,但其中8人情節較輕微,因此零星次數者,會中建議不懲處,但像林岱樺、余天的次數稍多,就會請他們說明為何跑票,至於林淑芬、劉建國、江永昌3人則因幾乎都棄權,因此會中建議將3人移送黨中央處理。
根據民進黨團組織規程規範,黨團不分區立委重大表決2次未到或違反黨團決議者,於該屆任期中喪失擔任黨團幹部、各委員會召委及各政策小組召集人資格,並移送中央黨部處理,情節重大者,應開除黨籍。區域立委重大表決3次未到或違反黨團決議情節重大者,於該屆任期中喪失擔任黨團幹部、各委員會召委及各政策小組召集人資格,並移送中央黨部處理,建議列為公職候選人提名參考。
民進黨團紀律會議召集人周春米會後表示,明天黨團會議會跟黨團成員報告今天會議討論內容,再循相關程序處理,由黨團決定懲處結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