檢方調查,男女原是男女朋友,2020年初兩人曾在男子經營的火鍋店發生口角,期間爆發肢體衝突,女子慘跌在地,男子見狀還出手壓制對方,導致女子左眼瘀青紅腫,右手臂、左手肘、左小腿都瘀青。
孰料,兩人不歡而散,男子仍對前女友心存不滿,竟於2020年3月某日,將兩人交往時所拍攝的露臉、下體情欲影片上傳至知名成人網站,事後女子在朋友口中得知,崩潰的報警處理。
對此,新竹地方法院審酌,傷害部分男子與女子已達和解,並承諾賠償,而女方也撤銷告訴,公訴不受理;但針對性愛影片遭外流部分,依網際網路供人觀覽猥褻影像罪將他判刑5月,得易科罰金15萬元,給予緩刑3年,期間付保護管束。全案仍可上訴。